班主任聘任制度
为鼓励教师做好班主任工作,进一步提高学生管理水平,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班主任的地位
1.班主任是选聘的对班集体教育管理工作全面负责的教师,是班集体活动的组织者和教育者,是学校基层的政治骨干,既是班级的指导教师,也是班级的少先队辅导员。
2.班主任是学生班级的直接领导者,有权决定班级事务、学生的一般奖惩及学生干部的选拔等工作。
3.班主任是密切联系任课教师、学生组织和家长的纽带,要积极协调和联系各方,形成合力,获得优良的教育效果。
二、班主任的选聘
1.班主任实行聘任制度,由学校教务处制定班主任聘任条件,每学年初本人提出申请,在全体教师中公开选聘(可根据情况聘用教师),德育处考查合格后由学校下达聘书,德育处备案。
2.做好班主任工作是每个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全体教师(男52岁以下、女47岁以下)应积极报名应聘班主任。
三、班主任任职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教育教学工作,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2.有主人翁意识和拼搏奉献的精神。
3.具备创新能力,能不断探索、研究科学的工作方法。
4.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较高的综合业务能力。
5.身体素质好,精力充沛,能全身心地投入到学生工作中。
四、班主任的工作职责
1.抓好学生的政治教育,做好思想工作。
2.抓好班级学风建设,指导学生提高学习成绩。
3.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关心学生生活,抓好日常管理。
5.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文化竞赛和文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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