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桥小学教代会实施细则
1、本届教代会工作实施细则依据《奉贤区教代会工作规范》及《南桥小学章程》,依法维护教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2、本届教代会接受学校党支部领导,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开展民主管理。
3、本届教代会任期3年,其工作机构为本届工会委员会。
4、本届教代会的基本职能是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组织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履行四项职权。
5、本届教代会设以下专门工作小组
(1)教育教学科研小组;
(2)评议监督小组;
(3)规章制度、生活福利小组;
(4)劳动争议小组;
(5)提案工作小组。
6、专门小组的工作职责
(1)征集、处理和落实教代会提案;
(2)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代会决议;
(3)定期召开小组会议,开展民主管理活动;
(4)结合学校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教育教学的科学研究,为提高学校整体素质服务;
(5)大会和学校工会主办和委托的其他任务。
7、教代会的议题、议程、报告等,在正式形成前交由学校党组织审核。
8、教代会的代表,由各组室选举产生,代表的增减、资格审查按有关规定执行。教代会的召开每年一般不少于2次。
9、建立代表培训制度,每次教代会开会前,结合主要议题,进行专题培训。
10、教代会工作报告形成书面材料,并由学校工会在正式大会上报告。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