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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桥小学教代会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9-04-26 10:19:41   来源:南桥小学   

1、本届教代会工作实施细则依据《奉贤区教代会工作规范》及《南桥小学章程》,依法维护教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2、本届教代会接受学校党支部领导,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开展民主管理。

3、本届教代会任期3年,其工作机构为本届工会委员会。

4、本届教代会的基本职能是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组织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履行四项职权。

5、本届教代会设以下专门工作小组

1)教育教学科研小组;

2)评议监督小组;

3)规章制度、生活福利小组;

4)劳动争议小组;

5)提案工作小组。

6、专门小组的工作职责

1)征集、处理和落实教代会提案;

2)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代会决议;

3)定期召开小组会议,开展民主管理活动;

4)结合学校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教育教学的科学研究,为提高学校整体素质服务;

5)大会和学校工会主办和委托的其他任务。

7、教代会的议题、议程、报告等,在正式形成前交由学校党组织审核。

8、教代会的代表,由各组室选举产生,代表的增减、资格审查按有关规定执行。教代会的召开每年一般不少于2次。

9、建立代表培训制度,每次教代会开会前,结合主要议题,进行专题培训。

10、教代会工作报告形成书面材料,并由学校工会在正式大会上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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