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南桥小学教师教科研与培训考核细则

发布日期:2019-04-26 09:23:15   来源:南桥小学   

为了认真搞好教师培训工作,完成培训任务,提高教师的教育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特制定本细则。

 

考核内容

考核要求

分值

备注

 

培训

1、服从学校安排参加各级各类培训,若有重大事情,须提前向教导处或培训部门请假,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缺席。

10

不参加扣10分。

2、认真参加每次的培训,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做好培训笔记,教师的通讯工具要一律调为振动或关闭。按规定时间将培训反馈上交教导处接受检查。

10

以点名记录或按上级培训部门反馈记录为准,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累计3次扣1分。培训记录不完整累计3次扣1分。

 

 

 

 

科研活动

1、积极参加“学习设计”课题组活动,有方案设计和实践心得。

10

不参加不得分,缺少任何一项扣2

2、积极参加区级以上课题申报

10

不参加不得分

3、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科研活动。活动记录详尽,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交。

10

不参加不得分,

科研成果

有校、区级以上课题立项

市级   10

区级重点8

区级一般5

校级   2

有课题立项敲章申请书或分管领导书面证明

 

2、有校、区级以上课题结题鉴定

市级   10

区级重点8

区级一般5

校级   2

有课题结题鉴定敲章申请书或分管领导书面证明

 

3、有各级各类论文或案例发表

国家级10

市级  8

区级  5

区级条线3

校级    1

有原件证明,按篇数计算

 

4、有各级各类论文或案例获奖

国家18-8

市级16-4

区级8-2

区级条线

6-1

校级3-1

有原件证明,按篇数计算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