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南桥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学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的指导意见》(沪教委人[2014]4号)和《奉贤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意见》(奉教[2014]62号)文件精神,结合《2009南桥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就进一步完善本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深化学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优化绩效工资结构比例,规范操作程序,注重师德,加强考核,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
二、具体内容
(一)国家工资与岗位津贴(月初发放)
根据国家规定,教职工在现职现岗位按实享受相关待遇。
(二)月工作量核定及(课时)津贴(月末发放)
1、发放对象:本校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在编在岗人员
2、发放额度:工作量(课时)津贴额度为区核定给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的30%。
(说明:非教师人员区下拨数为教师人员的74%)
3、测算方法:工作量(课时)基本数:由区教育局每年统一划定标准
(1)教师编制周课时量:根据市教委(95标准)课时工作量的核定方法,本校各类人员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量标准:
教师编制任教课时节数 |
语数英学科 |
音体美学科 |
其他学科 |
副校级 |
两处主任 |
两处副主任 |
工会副主席 |
大队辅导员 |
其它教辅岗位 |
1-2年级 |
15 |
18 |
16 |
4 |
6 |
8 |
10 |
9 |
9 |
3-4年级 |
14 |
||||||||
5年级 |
13 |
(2)教师编制工作系数:
岗位 |
系数 |
岗位 |
系数 |
岗位 |
系数 |
岗位 |
系数 |
语数英 |
1.2-1.4 |
年级组长 |
0.15 |
团妇负责人 |
0.02 |
校级副职 |
1.2 |
音体美 |
1 |
中心组长 |
0.15 |
班主任 |
0.50 |
中层正职 |
1.1 |
其他学科 |
1.1 |
备课组长 |
0.12 |
搭班教师 |
0.05 |
中层副职 |
1 |
|
|
艺术科技总辅导员 |
0.15 |
大队辅导员 |
0.8 |
教导干事 |
0.8 |
(3)职工编制工作系数:(以30班规模为基准,超出或不足部分对折计算)
教务 |
文印 |
档案 |
会计 |
出纳 |
卫生室 |
图书馆 |
实验室 |
网管员 |
食堂工会财 务 |
资产管理 |
摄影 |
打印机管理 |
0.4 |
0.7 |
0.4 |
0.7 |
0.7 |
0.9 |
0.7 |
0.4 |
0.5 |
0.2 |
0.2 |
0.05 |
0.04 |
4、相关说明:
(1)全校核定总标准量为“1”即折合成课时18节。
(2)工作量津贴计算公式:
教职工个体工作量(课时)津贴=学校课时基本数+教职工个体工作量系数×学校单位课时津贴额
学校单位课时津贴额=学校课时总额÷学校全体人员总课时量
(3)中层及以上行政人员兼职不兼得,其他基层管理岗位的兼职,可以得低一级管理岗位工作量系数1/2,兼任第三个管理岗位则不兼得。
(4)教师任教第一学科按局规定课时系数计算,兼任第二个学科岗位课时系数按1测算。
(5)学校管理岗位总工作量值不得超过学段课时量测算标准的1.8倍。学校教学辅助及工勤人员总工作量值不得超过学段课时量测算标准的1.2倍。
(6)新进人员、年内退休人员、年内调离本区教育系统人员,根据实际工作月份发放工作量津贴。在职在岗人员工作量(课时)津贴按十个月发放,每年七、八月份不计工作量(课时)津贴。
(7)教职工如不满规定工作量,则作如下考核:每月发放的工作量(课时)津贴,根据实际课时按实计算,并扣除相应比例学校课时基本数。综合绩效奖励部分,将扣除相应比例奖励。如每月工作量不足一半,将扣除1/2岗位津贴,并将影响正常岗位晋升。
(8)三年内职初教师综合绩效奖励考核要求:第一年享受综合绩效奖励总额的80%。第二年享受综合绩效奖励总额的90%。
附:
课时津贴包含:
基础课程系数、班主任系数、搭班教师系数、组长津贴系数、行政管理系数、后勤教辅系数、爱心班、早读、值班、叁叁零课时系数等。
爱心班:1.2节/次(人数需在8-18人内);
早 读:0.35节/次
值 班:0.9节/天
叁叁零:1.2节/次(其中学生人数超30人以上1.5节/次)
作业课:以一个班为基准
语文:一、二: 3节;三、四:4节;五:5节
数学:一、二:1.5节;三、四:2节;五:2.5节
英语:一:0.9节;二:1.2节;三、四:2节;五:2.5节
单项奖励考核细则(暑期)
一、和谐校园奖:
以争创市文明单位为抓手,进行综合性奖励。
二、师德考核奖:
根据“政治学习300、师德活动50”进行综合性奖励。
三、组室文化奖:
根据“综合考核(测评)、日常管理(卫生、出操、相处关系等)、工会活动”三方面进行综合性奖励.基础奖1000,文明组室200、100
四、教学工作奖:
根据“教学常规(五环节)、教学质量(考试、调研)、星级教研组评比”等方面进行综合性奖励。
教学常规:备课1000、作业500、上课或听课(一日调研课、随常听课、教研课、学校组织的听课活动等)300、辅导(早读、中午进班、爱心班、辅优补差情况;叁叁零指导、百分百指导、训练指导情况)300
教学质量:考试调研考核、命题等
星级教研组:五星300;四星150;三星100
五、德育工作奖:
根据“三类教师考核、德育活动、专用教室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性奖励。基础奖
三类教师:班主任:500、400、300
搭 班:300、250、200
值 日:200、150、100
德育活动:包括春游100、年级组展示50等
专用室管理:200、150、100
六、专业发展奖:
根据学期培训、指导及竞赛等进行综合考核,如文游杯教学系列竞赛、教师手记、指导培训、指导带教、特殊津贴等。
特殊津贴:
◆ 毕业班语、数、英教师津贴(语文教师以一个班为基准;数学、英语教师以两个班为基准):第一学期享受每月200元;第二学期享受每月400元。
◆ 英语教师津贴(以两个中高年级班级及一个低段班级为基准):
兼一年级每月30元;兼二年级每月50元。
◆ 数学教师津贴(以三个班级为基准):每月100元。
◆ 支教教师津贴:每月课时津贴享受同学科教师最高待遇,并贴补下乡交通补贴400元/年。年中、年终绩效考核中享受同年级同学科教师最高待遇(课程教学奖、班主任奖励、组长津贴、科研奖励、特别奖励除外)。给予一定指导津贴(必须是任职小学高级教师满3年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职称评审、评优等。
指导带教:(一年以10个月为基准)
◆ 见习教师指导带教:(以局考核为准,如局无相关考核,则校内进行考核)
学科带教:每月100元/人,同时带教第2人,津贴减半,依次类推。
班主任带教:每月50元/人,同时带教第2人,津贴减半,依次类推。
◆ 校内教师指导带教:
学科带教:每月30元/人,同时带教第2人,津贴减半,依次类推。
班主任带教:每月15元/人,同时带教第2人,津贴减半,依次类推。
◆ 资源联盟体指导带教:
学科带教:每月30元/人,同时带教第2人,津贴减半,依次类推。
班主任带教:每月15元/人,同时带教第2人,津贴减半,依次类推。
◆ 其它类型指导带教:
学科带教:每月20元/人,同时带教第2人,津贴减半,依次类推。
班主任带教:每月10元/人,同时带教第2人,津贴减半,依次类推。
教师手记:100、70、40
指导培训:200、150
开设讲座:100/次
文游杯教学系列竞赛:
中青年教师教学竞赛(50、30、20)
全员教学竞赛(60、40、20)
七、出勤特别奖:
学期内无任何病事假者可获出勤特别奖;学期内享受优惠政策者,无其它病事假情况下可享受1/2出勤特别奖励(包括教龄享受、婚丧假、计划生育手术假享受等)。每学期400;加班:区内:40/天;区外:60/天
八、后勤服务奖:(工勤人员:不参与学校单项奖项考核,依据局下拨基础奖最高按1:1.2左右比例进行综合考核)
根据“综合考核、工作量考核、成效考核(分管条线)”等方面对后勤人员进行综合奖励。
综合考核:基础奖+工作量+成效奖+单项奖
九、百分考核奖:(行政班子:不参与学校单项奖项考核,依据局下拨基础奖最高按1:1.2左右比例进行考核)
根据“综合考核、职级考核、分管条线成效考核”等方面对行政人员进行综合性奖励。
综合考核:基础奖+职级考核+测评奖+成效奖+单项奖
单项奖励考核细则(年末)
一、和谐校园奖:
以争创市文明单位为抓手,进行综合性奖励。
二、师德考核奖:
根据“综合考核(优良师德)300、政治学习300、师德活动50”三方面进行综合性奖励。
三、教学工作奖:
根据“教学常规(五环节)、教学质量(考试、调研)、教研组建设(综合考核、常规工作、活动情况、成效)”等方面进行综合性奖励。
教学常规:备课1000、作业500、上课或听课(一日调研课、随常听课、教研课、学校组织的听课活动等)300、辅导(早读、中午进班、爱心班、辅优补差情况;叁叁零指导、百分百指导、训练指导情况)300
教学质量:基础(4000、3600、3400、1500、500)+考试调研考核、命题等
教研组建设:基础(1200、1000、800)+组织活动情况200、参与活动情况200、完成任务情况200
四、德育工作奖:
根据“三类教师考核、德育活动、专用教室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性奖励。
三类教师:班主任:700、500、400
搭 班:350、300、250
值 日:300、250、200
德育活动:包括秋游100、年级组展示50等
专用室管理:200、150、100
五、教育科研奖:
根据“课题立项结题、成果、论文发表获奖、校本课程开发”等方面进行综合性奖励。
六、出勤特别奖:
年内无任何病事假者可获出勤特别奖;年内享受优惠政策者,无其它病事假情况下可享受1/2出勤特别奖励(包括教龄享受、婚丧假、计划生育手术假享受等)。
每学期400;加班:区内:40/天;区外:60/天
七、指导成效奖:
根据“指导学生、个人获奖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性奖励。
八、专业发展奖:
根据学期培训、指导及竞赛等进行综合考核,如文游杯教学系列竞赛、网络研修、暑期培训、指导培训、指导带教、特殊津贴等。
特殊津贴:
◆ 毕业班语、数、英教师津贴(语文教师以一个班为基准;数学、英语教师以两个班为基准):第一学期享受每月200元;第二学期享受每月400元。
◆ 英语教师津贴(以两个中高年级班级及一个低段班级为基准):
兼一年级每月30元;兼二年级每月50元。
◆ 数学教师津贴(以三个班级为基准):每月100元。
◆ 一年级班主任津贴(享受第一学期前两个月):每月200元。
◆ 体育教师服装津贴(体育课时工作量满9节):
体育课时9-12节:每年400元;体育课时12节以上:每年800元。
指导带教:(一年以10个月为基准)
◆ 见习教师指导带教:(以局考核为准,如局无相关考核,则校内进行考核)
学科带教:每月100元/人,同时带教第2人,津贴减半,依次类推。
班主任带教:每月50元/人,同时带教第2人,津贴减半,依次类推。
◆ 校内教师指导带教:
学科带教:每月30元/人,同时带教第2人,津贴减半,依次类推。
班主任带教:每月15元/人,同时带教第2人,津贴减半,依次类推。
◆ 资源联盟体指导带教:
学科带教:每月30元/人,同时带教第2人,津贴减半,依次类推。
班主任带教:每月15元/人,同时带教第2人,津贴减半,依次类推。
◆ 其它类型指导带教:
学科带教:每月20元/人,同时带教第2人,津贴减半,依次类推。
班主任带教:每月10元/人,同时带教第2人,津贴减半,依次类推。
暑期培训:出勤40/次;记录(200、150)
网络研修:100、70、40
指导培训:200、150
开设讲座:100/次
九、后勤服务奖:(工勤人员:不参与学校单项奖项考核,依据局下拨基础奖最高按1:1.15左右比例进行综合考核)
根据“综合考核、工作量考核、成效考核(分管条线)”等方面对后勤人员进行综合奖励。
综合考核:基础奖+工作量+成效奖+单项奖
十、百分考核奖:(行政班子:不参与学校单项奖项考核,依据局下拨基础奖最高按1:1.15左右比例进行综合考核)
根据“综合考核、职级考核、分管条线成效考核”等方面对行政人员进行综合性奖励。
综合考核:基础奖+职级考核+测评奖+成效奖+单项奖
教师教学质量奖励办法
一、奖励目的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体现奖勤奖优,达到激励先进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二、奖励项目
1、区教研室组织的毕业班统一考试成绩奖。
2、区教研室组织的学科调研成绩奖。
3、校组织的学科调研、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奖。
三、奖励原则
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提倡、支持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多出成绩、出好成绩,对成绩优异的教师在精神上给予奖励,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奖励办法
(一)毕业奖励
(1)对毕业调研考考核方案中所提及的“区平均分”进行概念核定:这里的“区平均分”特指“区公办学校平均分”。
(2)名次与平均分奖励:
三门综合排名:
第一名2000元 ;第二名1600元 ;第三名1200元 ;第四名800元 ;第五名600元;第六名400元;第七名200元 。
单科排名:
第一名1000元 ;第二名800元 ;第三名600元 ;第四名400元 ;第五名300元;第六名200元;第七名100元 。
(以上奖励以年级为单位)
三门综合平均分:
高于南桥镇平均分1分内50元;高于南桥镇平均分3分内100元;高于南桥镇平均分6分内200元;高于南桥镇平均分6分以上300元。
单科平均分:(以年级为单位)
高于南桥镇平均分1分内50元;高于南桥镇平均分2分内100元;高于南桥镇平均分3分内200元;高于南桥镇平均分3分以上300元。
(3) 平均分惩罚:
低于区平均分: 1分内扣200元 ;3分内扣300元 ;3分以上扣500元 。
低于校平均分:4分-5分扣50元 ;5分-6分100元;6分以上200元 。
(以上奖励以班级为单位)
(4)合格率:
三门综合排名: 第一名 150元 ;第二名 100元 ;第三名 80元 。
单科排名: 第一名 80元 ;第二名 60元 ;第三名 40元 。
(以上奖励以年级为单位)
班级三门总合格率100% 150元;
年级总合格率100%(单科)150元(其中语文学科奖励300元);
年级总合格率100%(三门学科) 600元
(奖励就高不就低,以团队奖励为主)
说明:毕业调研考成绩同时还可享受校内合格率、进步奖的相关奖励。
(5)进步奖:
1、平均分在原有基础上提升0.5% 以上40元,提升1% 以上60元,提升1.5%以上 90元,提升2%以上120元,提升2.5%以上150元,提升3%以上200元。
2、在原有基础上,平均分降低1分左右不作扣除依据,如降低3%以上扣50元。
计算公式:I= |
本次班级平均分 上次班级平均分 |
本次年级平均分 上次年级平均分 |
(6)连续2年以上担任毕业班语数英学科教学者,将视教学状况在年终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区调研奖励
名次与平均分:
奖:三门综合排名:
第一名800元 ;第二名600元 ;第三名500元 ;第四名400元 ;第五名200元 。
单科排名:
第一名500元 ;第二名400元 ;第三名300元 ;第四名200元 ;第五名100元 。
(以上奖励以年级为单位)
罚:低于区平均分:1分内扣100元 ; 3分内扣200元 ; 3分以上扣300元 。
低于校平均分:4分-5分扣50元 ;5分-6分100元 ;6分以上200元 。
(以上奖励以班级为单位)
合格率:
三门综合排名:第一名 80元 ;第二名 60元 ;第三名 40元 。
单科排名: 第一名 50元 ; 第二名 30元 ;第三名 20元 。
(以上奖励以年级为单位)
进步奖:
1、平均分在原有基础上提升0.5% 以上40元,提升1% 以上60元,提升1.5%以上 90元,提升2%以上120元,提升2.5%以上150元,提升3%以上200元。
2、在原有基础上降低3%以上扣50元。
计算公式:I= |
本次班级平均分 上次班级平均分 |
本次年级平均分 上次年级平均分 |
(三)校调研、期中期末考试奖励
平均分:
超校年级平均分5分以上50元;3分以上30元;超校平均分10元。
低于校年级平均分5分以上扣50元;4分以上扣30元。
合格率:
100% 30元;97% 15元(三至五年级)
进步奖:
1、平均分在原有基础上提升0.5% 以上40元,提升1% 以上60元,提升1.5%以上 90元,提升2%以上120元,提升2.5%以上150元,提升3%以上200元。
2、在原有基础上降低3%以上扣50元。
计算公式:I= |
本次班级平均分 上次班级平均分 |
本次年级平均分 上次年级平均分 |
教师个人、指导学生获奖奖励条例
为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学校建立奖励措施如下:
1、教学公开奖:
市级100元 区级60元 校级20元
2、教学比武奖:(市、区中青年教学评比等综合类,单项类奖励依据下面一条)
市级一等奖300元 二等奖200元 三等奖100元
区级一等奖200元 二等奖100元 三等奖50元
3、教师个人其它方面获奖:(在区级以上获奖中只有精神奖励无物质奖励情况下)
等第 级别 |
一 |
二 |
三 |
全 国 |
200 |
150 |
100 |
市 |
150 |
100 |
60 |
区 |
100 |
60 |
30 |
4、竞赛成果辅导奖[体卫艺科等,按有关部门颁发的奖状或通知为准,奖有关辅导教师(如有外聘教师参与指导,则视参与程度而酌情奖励),区级以下校级以上比赛将视比赛规模酌情奖励]:
(1)艺术类(合唱、舞蹈、器乐、课本剧)团体得奖;
体育类(田径、篮球、足球、乒乓、跳踢、广播操)团体得奖:
等第 级别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全国 |
1000 |
800 |
600 |
400 |
300 |
200 |
150 |
100 |
市 |
800 |
500 |
400 |
250 |
200 |
150 |
100 |
50 |
区 |
500 |
400 |
300 |
200 |
150 |
100 |
80 |
50 |
(2)其它类团体奖:
等第 级别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全 国 |
300 |
250 |
200 |
150 |
100 |
90 |
70 |
50 |
市 |
200 |
170 |
150 |
120 |
90 |
70 |
50 |
30 |
区 |
150 |
120 |
100 |
80 |
50 |
40 |
30 |
20 |
(3)单项奖:
△ 体育类(田径、篮球、足球、乒乓、跳踢)个人得奖
等第 级别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全 国 |
200 |
180 |
160 |
140 |
120 |
100 |
90 |
80 |
市 |
150 |
130 |
100 |
90 |
80 |
70 |
60 |
50 |
区 |
100 |
80 |
60 |
50 |
40 |
30 |
20 |
10 |
△其它类个人得奖
等第 级别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全 国 |
50 |
45 |
40 |
35 |
33 |
30 |
25 |
20 |
市 |
40 |
35 |
30 |
25 |
23 |
20 |
18 |
15 |
区 |
30 |
25 |
20 |
15 |
12 |
10 |
8 |
5 |
说明:
△ 在同类项目竞赛中获2个及以上名次,则先取最高名次奖分,再取第二名次奖分的50%,取第三名次奖分的25%,最多享受3个人次。
△ 如竞赛不设名次,则按实际而定。
教职工出勤考核制度
1、中途外出登记制。
◆ 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教职工上下班时间以学校作息时间为准。
◆ 教师外出听课、开会或半天以内的因公外出应在门卫处自觉填写好出门证,登记情况要与事实相符。
◆ 教职工因私外出两小时内需向年级组长请假,并在门卫处自觉填写好出门证,写明外出事由,回校后还应自觉填写好进校时间。(半天以上因私外出应作请假处理)
2、短期休息请假制。(公、病、事、丧、旷)
◆ 教职工因事不能来校须写请假条报教导处或校长室审批,请假一天以内由教导处审批,一天以上由校长室审批。(事假)
◆ 一周内有两天以上因公外出,课务自行安排二天,3天总量的1/3课务由教导处安排,并不扣除课时津贴。(公假)
◆ 教职工病假必须出具医院证明,并及时通知教导处做好代课安排。如暂时来不及出具证明的过后须补上,无医院病假证明则按旷工处理。(病假)
◆ 凡有生育指标生育者,可按规定享受产假,女方23周岁,享受产假90天;女方晚育,享受产假120天,难产、剖腹产再加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
◆ 教职工因“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假期为3天(不含路程假),需向学校工会主席提请审批。(丧假)
◆ 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因私外出而导致无人上课的按旷课处理。旷工属于严重违纪违约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旷工)
◆ 无特殊情况教师不得随意调课,否则按违反课程计划处理;不是教导处同意安排的代课,不作代课处理,不发代课费。
3、晚婚晚育奖励制。(婚、产、计划生育手术)
◆ 晚婚的公民(女23周岁、男25周岁),在国家规定的婚假(3天)基础上,增加晚婚假7天。晚婚假一般应当与婚假合并连续使用。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
◆ 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年满24周岁),在国家规定的产假(90天+15天剖腹产或难产)基础上,增加晚育假30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晚育假一般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晚育护理假应当在产妇产假期间使用。晚育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晚育护理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 晚婚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 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对象: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公民)按照下列规定享受休假(需出具相关医院证明):
以下规定假期,自手术之日起计算;同时实行多项计划生育手术的,多项手术假期累计。
(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息2天。
(2)取宫内节育器的,休息2天。
(3)输精管绝育的,休息7天。
(4)输卵管绝育的,休息30天。
(5)第一次人工流产及因放置宫内节育器、绝育、皮下埋植术后失败的再次人工流产,孕期小于13周且行吸宫术及药物流产的,休息14天;孕期小于13周且行钳刮术的,休息21天;孕期大于13周的,休息30天。
(6)放置皮下埋植剂的,休息5天。
(7)取出皮下埋植剂的,休息3天。
(8)放置宫内节育器或皮下埋植剂后因月经失调需诊断性刮宫的,休息5天。
◆ 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公民有以下情形之一且经医生同意需要休息的,其假期按照病假处理:
(1)第一次人工流产后及因放置宫内节育器、绝育、皮下埋植术后失败而再次人工流产后,已休满规定假期。
(2)未采取绝育、放置宫内节育器或皮下埋植术而再次人工流产。
(3)发生节育手术并发症。
4、病事工伤假扣除条例。(病、事、工伤、旷、婚、产、丧、计划生育手术等)
◆ 病假:
(1)教职工病假一天扣除当天相应课时津贴及综合绩效150元,不享受全勤特别奖。
(2)大病扣除:休息1个月内,按原办法扣除;休息1个月以上,以上部分扣除相应课时津贴及综合绩效90元/天;休息2个月以上,以上部分扣除相应课时津贴及综合绩效60元/天。
(3)长病假(不包括待产病假)扣除:休息2个月内,按原办法扣除;休息2个月以上,以上部分扣除相应课时津贴及综合绩效90元/天。
(4)一年累计病假6个月以上,将影响工资晋级及其它各方面等。
◆ 事假:
(1)教职工事假一天扣除当天相应课时津贴及综合绩效300元,不享受全勤特别奖。
(2)不得连续请事假7天(一年累计不得超过10天),超过期限,需向区教育局备案报批,且将影响其工资晋级及其它各方面等。
◆校内优惠假:
(1)具有30年以上教龄,一学期免除3天病事假(其中事假只能1天),则不扣除任何工资。
(2)具有20年以上教龄,一学期免除2天病事假(其中事假只能1天),则不扣除任何工资。
(3)具有10年以上教龄,一学期免除1天病事假(其中事假只能半天),则不扣除任何工资。
(4)具有10年以下教龄,一学期免除半天病事假,则不扣除任何工资。
(5)以上优惠假须自觉安排好课务,并经教导处同意方可实施;享受以上优惠政策者,只享受全勤特别奖励一半(全勤特别奖励将按学期结算)。
◆工伤:
依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2013版)》,就学校教职工工伤认定处理规定如下:
(1)工伤享受者为学校在编在岗且具有《上海市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决定书》的教职工。
(2)因学校岗位特殊,故工伤休息期间,扣除休假期间绩效奖励部分中的课时津贴部分,但保留其课时津贴中的基数部分(500元)。
(3)依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2013版)》规定,将不影响工伤休假期间其余绩效奖励部分考核,且享受其在职在岗期间相对应的绩效奖励部分。(注:工伤休假最长不超12个月,具体期限需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情意见确定)。
◆ 旷工:
(1)只要有旷工现象,一律作师德基本合格处理。
(2)旷工半天扣除500元,旷工一天扣除1000元。
(3)旷课1节扣除100元。
(4)旷工两天以上将作严重警告处分,并扣除当月工资、岗位津贴及课时津贴等。
(5)旷工五天以上将责令其辞职。
◆ 婚假:
婚假期间,不扣除工资,只享受全勤特别奖励一半,扣除相应课时津贴。
◆ 产假:
(1)产假期间,如享受学校发放部分,则扣除社保中心发放部分,不享受全勤特别奖。
(2)产假期间,如享受社保中心发放部分,则扣除学校发放部分,不享受全勤特别奖。
◆ 丧假:
丧假期间,不扣除工资,只享受全勤特别奖励一半,扣除相应课时津贴。
◆ 计划生育手术假:
按国家规定休息期间,不扣除工资,只享受全勤特别奖励一半,扣除相应课时津贴。
5、超工作量、加班工作条例
◆ 超工作量津贴确认必须通过校务会决策后才能实施。津贴标准视超工作量多少而定。
◆ 加班津贴标准:区内:每天40元;区外:每天60元。
◆ 每位教职工加班需填写加班申请单,由分管领导同意后才能确认;行政人员加班需填写加班申请单,由校长室同意后才能确认。同时,加班当天还需在门卫处作好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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