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桥小学信访工作制度
(2017-2018年继续执行)
一、学校党政领导要有一名负责同志分管信访工作,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处理具体事宜。
二、学校领导要通过工会、教代会、家长会等各种形式,倾听群众意见,解决实际问题。
三、各部门对家长群众的来信、来访认真对待,逐件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信、来访人的姓名、单位或住址,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要求及处理结果等),并签署承办人的姓名,以备查考。
四、对家长群众来信、来访,提出问题的答复和处理,要按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办理。对于超出自己权限的问题,要以一定形式呈请领导批示,商请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五、上级部门和领导批办的问题,应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及时回复处理结果。
六、对重要事件的处理结果,要按有关要求将情况整理出材料归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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