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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南桥小学重大事项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发布日期:2019-04-26 10:36:05   来源:南桥小学   

为切实加强本校党风廉政建设,发扬党内民主,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党外监督,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现对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作如下规定:

一、征求意见的事项

 1、学校发展规划;

 2、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校党政工工作计划;

 4、学校创建工作;

 5、有关人事调动、调整,干部的推荐、培养、使用和管理监督,干部培训、考核、任命、免职;

 6、教职工的福利、晋级晋职、评优选先;

 7、重大的经费开支、财务预决算、基建项目;

 8、校务公开工作

 9、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10、其他需要征求意见的问题。

二、征求意见的形式

    坚持贯彻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员工的力量与智慧的思想,让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到学校发展的规划、工作计划的制定等,参与决策,实现由被动接受管理向主动参与管理的转化。

1、沟通信息渠道,采取设立校长信箱、个别谈心、召开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听取教职员工与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在校重大决定形成之前,要几上几下,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充分采纳合理化建议,使决策更具有科学性。

2、定期召开教师、家长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与建议,使他们合理化的建议得到落实。

 3、坚持每年召开1—2次教职员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校长工作报告,工作计划、规章制度等重要文件。

 4、大力推行校务公开制度,通过召开各种会议、设立校务公开专栏,及时公布校务、财务活动中的重要事项。

三、对群众意见的处理

 1、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对其中合理合法的意见要积极采纳,对其中不合法、不合理或暂时不能实现的意见和建议,要落实专人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以求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2、重大问题研究决策后,要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再次征求群众意见;如果群众有不同意见,则还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如果群众没有不同意见,待公示期满后才能实施。

3、在实施过程中,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违规违纪者要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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