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桥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国家以及上级部门的财政政策以及有关制度,并严格按规定办事。
二、财务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为师生服务、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的思想,自觉遵守财政纪律,经常向领导和群众宣传有关财务政策。
三、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对政策负责和对单位负责相一致的原则,对违反财务政策、制度的行为要予以抵制,并切实向有关领导反映。
四、学校的一切收支由总务处统一筹划、管理,任何部门不得自立帐户,各部门经手的任何款项必须经财务部门按有关制度、规定掌管、处理。
五、财务人员要按会计、出纳等工种明确分工、各司其职,总务主任统一领导、管理。
六、为确保安全,学校财务印鉴必须分别由两种不同财务人员保管,支票簿由专人收管。
七、学校新收现金必须及时存入银行,不得超标准留存。
八、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认真做好工作的交接手续,做到财物相符,帐帐清楚,帐卡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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