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学年第二学期南桥小学关于代收费的有关说明
各位家长: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中小学、幼儿园部分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的通知》沪教委财(2013)65号“2013年秋季学期起、中小学、幼儿园住院医疗互助基金、学生平安保险、报刊不再列入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本学期涉及到“教育报刊”工作的征订,鉴于“教育报刊”在提升学生综合素养等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学校本着为学生服务的精神,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机构做好服务工作,经学校研究,本学期“教育报刊”代收项目有学校委托收费志愿者(教师)代收,学校代收后将费用直接按上级要求存入相关单位账号。
教育报刊:
100元左右/学期 1----5年级
备注: 上述内容为自愿原则、收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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