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桥小学体育工作条例
一、指导思想:根据《上海市中小学体育与健身课程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以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增强学生体质为中小学体育教学的首要目标。进一步规范对学校体育工作的管理,全面开展形式多样的体锻活动,加强对体育课教学质量的监控。使学生掌握体育基本知识,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培养学生体育运动能力,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形成终身体育锻炼意识。
二、具体条例:
(一)健全学校体育管理机构,加强学校对体育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1、学校由一位副校长主管体育工作,教导处分管领导具体落实。学校在制定计划、总结工作、评选先进时,把体育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以上的体育活动时间(含体育课)。
2、学校把体育工作作为学校工作的一项基本内容列入学校综合考核计划。
3、学校加强对每天组织的晨练、课间操(早操)、课外体育活动的检查和监督。
4、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对学生的身高、体重、肺活量等测试项目进行检测和登记。
5、教导处应按照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进度的要求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认真备课、上课,要求教案内容与上课的进度同步进行,不断抽查教学质量。
6、体育课是学生毕业、升学考试科目。学生因病、残免修体育课或者免除体育课考试的,必须持医院证明,经学校体育教研室(组)审核同意,并报学校教导处备案,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7.教师必须按时上下课,不得以任何理由(如天气热、天气冷、考试课等)迟到、早退、旷工。特殊情况下由教导处统一安排。
(二)改善教学条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1、总务部门应当做好学校体育工作的体育设施设备的添置与维修工作,及时进行体育设施的保养和用品的添置。
2、班主任、辅导员应当把体育工作作为一项工作内容,教育和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
3、学校的卫生室应当与体育管理部门互相配合,搞好体育卫生保健的宣传教育工作。
4、学校配足配齐体育教师,对体育教师进行的体育辅导工作应当计算工作量。
(三)课余体育活动与竞赛:
1、晨练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以班级为单位,从周一至周五依次安排五个年级的学生参加7:30—8:00的每个体育教师负责一个年级的晨练活动,各班班主任和搭班老师必须准时到场,进行管理和监督与指导。
2、课余训练和参加区级体育竞赛。学校每学年必须参加市区组织的学生各类体育竞赛,保持学校的<欢乐“蹦蹦跳”><激情“足球队”><拼搏“乒乓队”><奋发“篮球队”><快乐“玩一玩”>五大体育比赛项目,体育教师作为重要的任务来落实训练,做到训练的“三定”定人、定时间、定内容。
3.校级体育竞赛。学校每学年举行四次以上校级体育竞赛。
3—4月举行乒乓、篮球、足球班队比赛。 |
5—6月举行象棋、围棋、国际象棋的个 人大奖赛。 |
10--11月田径项目的全校秋季运动会。 |
12—1月举行绳、毽等团体项目的年级 冬季运动会。 |
(四)制定体育教师目标责任:
1、抓好体育教师师德规范:体育教师应当热爱体育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文化素养,掌握体育教育的理论和教学方法。举止文明,着装整洁,穿适于活动的运动服装和运动鞋上课。不得随意取消学生上课的权利,课堂上不得体罚或辱骂学生。
2、抓好体育课堂教学和训练指导:体育教师必须认真对待每节体育课,上课所用场地、器材等必须课前准备好。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学生的运动量。体育课和体育训练时,教师应提前到场,做好上课准备工作;体育教师做好准备热身活动,教师上课要严格考勤,认真点名,及时掌握学生出勤情况。掌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一旦发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学校。
3.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填报学生成绩工作。教师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对自己所任教班级学生的体质情况进行摸底,做出准确统计,做到认真、准确、及时,不得漏报、漏填错填学生成绩,将情况如实上报学校。在制定明确的教学目标的每学年六月,学校将检测其目标达成度,学生的体质状况必须在原有的水平上有所提高。
(五)奖励与处罚
1.学校有权对体育教师所任教的班级学生进行抽测,对在学校体育工作中成绩显著、考核优秀的个人,如:所指导的学生在区级以上体育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体质健康达标优秀等,学校将给予表彰、奖励。
2.对违反本条例的个人,学校将令其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者扣除奖金。.教师所任教的班级在区体锻抽查中低于区平均水平的,学校将追究其责任。
奉贤区南桥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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